美国对碳钢对焊管件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年9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巴西、日本和泰国的碳钢对焊管件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82.90%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以87.30%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巴西涉案产品的倾销以52.25%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日本涉案产品的倾销以65.81%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泰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52.60%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7307.93.30。
1986年12月12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巴西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1987年2月10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日本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1992年7月6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4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0年1月6日、2005年11月21日、2011年4月15日和2016年8月23日,4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巴西、日本和泰国的碳钢对焊管件启动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商务部网站)